为了更好地适应城市人口老龄化的需要,对需要连续治疗,但行动不便,需要医务人员上门服务的病人,在其家中设立病床,由指定医生定期查床治疗。
服务对象
- 卧床或80岁以上高龄老人患慢性病需连续治疗,到医院就诊确有困难。
- 经住院治疗后,病情已趋稳定,但尚需继续治疗。
- 其他特殊情况需建立家庭病床的患者。
服务项目
| 1、肌肉注射 |
2、静脉点滴、注射 |
3、针 灸 |
| 4、推 拿 |
5、换 药 |
6、导 尿 |
| 7、灌 肠 |
8、鼻 饲 |
9、上门心电图检查、化验抽血 |
| 10、健康教育 |
11、康复、护理指导 |
12、出租氧气袋 |
| 13、代配药 |
|
|
建床程序
由家庭医生诊查后,对符合建立家庭病床条件的给予建床通知书,患者或家属凭建床通知书,带好社会保障卡(医疗保险卡),现金300元,到财务部门登记,建床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