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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了更好地适应城市人口老龄化的需要,对需要连续治疗,但行动不便,需要医务人员上门服务的病人,在其家中设立病床,由指定医生定期查床治疗。

服务对象

  1. 卧床或80岁以上高龄老人患慢性病需连续治疗,到医院就诊确有困难。
  2. 经住院治疗后,病情已趋稳定,但尚需继续治疗。
  3. 其他特殊情况需建立家庭病床的患者。

服务项目
1、肌肉注射 2、静脉点滴、注射 3、针 灸
4、推 拿 5、换 药 6、导 尿
7、灌 肠 8、鼻 饲 9、上门心电图检查、化验抽血
10、健康教育 11、康复、护理指导 12、出租氧气袋
13、代配药    

建床程序

  由家庭医生诊查后,对符合建立家庭病床条件的给予建床通知书,患者或家属凭建床通知书,带好社会保障卡(医疗保险卡),现金300元,到财务部门登记,建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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